一、参展程序:
1. 参展商必须是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
2. 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
3. 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办公室指定账户;
4. 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5. 展品运输、代表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30天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送参展手册予以详解。
6、受限于场地空域因素,装备动态展示采取轮流演示方式进行,单次演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00米。
注:为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开展,根据“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本单位所属人员和设备进入活动场地至离开期间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违法事件;
2.携带的各类设备、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设备在动态演示前经过全面检查和维护,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发生;
4.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活动过程中不对空域、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5.保证参与本次动态展示的所有员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已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能够熟练使用相关设备;
6.自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急救用品,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7.活动期间及时与主办方沟通,反馈活动进展和安全问题,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8.活动期间由自身设备或人员等原因导致活动中出现安全问题或环境污染事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活动期间严格规范所属人员行为,并对所属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遵守主办方关于保密的各项规定;
有效期至装备展活动结束。
二、参展须知:
1. 参展商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派给他人,否则组委会有权将展位收回,且展位费不予退回。
2. 参展商必须保证参展产品为本展会规定参展范围之内的产品,否则组委会有权在现场将展品清除出馆或由执法人员没收,并将展位收回,且展位费不予退回。
3. 参展商须严格遵守展览会的现场规定,不得占用自身展位之外的空间进行展示和宣传。
4. 本届展会设静音展馆,为保持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建议各展商不使用音响设备。
5. 参展商禁止以任何理由提前撤展、不得中途撤展或展台无人值守。
6. 组委会有权针对参展商违反展会规定的不当行为进行强行制止,并对参展商的不当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进行诉讼,索取经济赔偿。
7. 参展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参展行为的相关规定。
